清华大学历史学科有着悠久的学术传统,是中国“现代史学”的主要发源地之一,中国现代学术史上许多著名的历史学家,都曾在清华任教或就学。20世纪80年代清华开始恢复文科、先后建立和重建思想文化研究所和历史系。尤其是2003年在系所合并的基础上重建历史系之后,历史学科的科研和教学力量显著地得到了充实和加强。在人才引进和学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,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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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系现有中国史、世界史两个一级学科,其中中国史学科下设历史文献学、中国古代史、中国近现代史、专门史4个研究方向,世界史学科下设史学理论及史学史、世界古代中古史、近现代史、地区国别史、专门史与整体史5个研究方向。两个一级学科均招收各相关领域的博士生、硕士生、本科生、外国留学生,并设有中国史与世界史两个博士后流动站。 历史学专业本科生现由日新书院负责日常管理,历史系教师承担学业指导工作,包括担任学术导师、开设专业课程、指导毕业论文写作等。开设的课程包括“中国古代文明”“历史学是什么”“历史文献学”等人文基础课程,各断代史、专题史、国别史等专业主修课程,以及多种“经典研读与专题研讨”的seminar课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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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学专业研究生由历史系负责具体教学和培养工作。其中普通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-4年,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(含硕士生阶段)基本学习年限为4-5年,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。在读期间,普通博士生、硕博连读生需修习不少于18学分的课程学分,直博生需修习不少于37学分的课程学分,硕士生需修习不少于23学分的课程学分。在完成课程学分的基础上,博士生需经历资格考试、选题报告(开题)、中期检查、年度报告、最终学术报告(预答辩)、论文评审、答辩等培养环节,并在校内外举办的研讨会或沙龙等活动上作至少2次公开学术报告,其中1次需在最终学术报告之前,抽取学位论文的某一章节作公开学术报告。硕士生需经历选题报告(开题)、中期检查、答辩等培养环节,并参加8次以上的学术活动,其中2次为跨专业的学术报告,且每次应有500字以上的小结。 |